院校招生展示:
 
 
 
 
精 彩 推 荐
 
江西重点高校
· 南昌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江西农业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全国各省市招办网址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港澳
网址大全
·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211工程高等院校
· 全国成人高等院校
· 全国民办普通高校
· 全国民办成人高校
· 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江西高校招生简章 >> 正文
南昌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2007年招生章程

1、南昌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有四十九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座落在江西省会城市英雄城南昌,有两个校区,彭桥校区与风光秀丽的青山湖相邻,瑶湖校区与碧波荡漾的瑶湖相望。校园占地2026亩,校舍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2007年开招62个本、专科专业。现有普通在校本、专科生15000余人,2006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89.47%。

2、学院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体,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相结合的助学体系,为考生解决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其中,奖学金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500—1500元/年,单项奖学金800元/年,助学金1000—2000元/年,同时,学院设立了优秀本科(专科)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总分高于所在省、市当年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获得1000—10000元不等的“优秀新生奖学金”。

3、录取时,本科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挡考生的专业;进档的专科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原则上可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且入校后考生可根据大类培养,后期分流的原则调整专业。

4、不设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符合各省、市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先加减分再投档;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学费、住宿费执行江西省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学校不额外收费。

学院网址:http://www.nit.edu.cn或http://www.nit.jx.cn

招生咨询电话:0791—8126666 传真:0791-8126772

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网站介绍 | 免责声明 | 网上报名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2005-2008 ICP备06023443号  江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版权所有
特别支持 招生第一站(2008年高考招生信息第一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