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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二、学校代码:10407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1、普通本科: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2、高职(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东大街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 安排专业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2007年我校在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新疆等十四个省份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本科合格证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4、体育专业: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专业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江西省组织的专业测试,健将级、一级运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二级运动员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合格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录取。

6、凡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有关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或日语安排教学。

9、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10、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一律不予更换。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

七、收费标准: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学费3795-- 4255元/人·学年,艺术类8000元/人·学年,体育类4255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公寓);代收教材费8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高职(专科)文史类、理工类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代收教材费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八、奖学金和贷学金:学校实行新生入学奖,对考分高于所在省首次公布的本科线50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入学后给予1000元奖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两专业学生每学年可获得专业奖学金2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学校奖学金,同时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机会和保障。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088、8312507、8312508 传 真:0797-8312088

网 址:www.jxust.cn 电子信箱:10407@mail.jxust.cn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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