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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院校代码: 13439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选拔人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当地的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的考生即具备录取在我院学习的资格。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4、学院依据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投档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排序录取。
5、英语专业仅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各专业招生对男女比例不限,体育专业身高和视力不得低于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7、对符合加分和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录取。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经复检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1、学费: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8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500元-1000元/人?学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奖助措施:
1、学院设立有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学生获奖面达35%。
2、学院对取得学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校名为: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符合《赣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校名为:赣南师范学院。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268020 传真:0797-8268020
学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编:341000
院校网址:http://zs.gnsyky.cn 电子邮箱: gskjlzy@126.com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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