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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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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0408)
一、学校概况:
景德镇陶瓷学院成立于1958年,其前身为1910年创建的中国陶业学堂。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陶瓷为特色,以设计艺术和陶瓷工程为优势,以工为主,工、文、理、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2003年11月,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这也是其中唯一一所包含工、管、文的工科院校。自1984年以来,学院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点一级学科两个,二级学科22个,同时具有培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教授86人,副教授179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有42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并向海外招收攻读学位的留学生。
二、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
三、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见各省高招办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颁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按各省(市)一般本科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尽可能保证其专业志愿的落实。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生源不足时,根据当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考生专业安排按院校志愿10分、专业志愿级差10分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省(市)考生,录取时根据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
4、我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我院
《2007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2007年美术专业新生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院校园网查询)。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男女比例不限。
7、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奖学金设置方案如下:
1、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
3、非艺术类专业: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4、艺术类专业:一等奖24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5、另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热能工程系设有欧神诺奖学金、华山色料奖学金、中瓷奖学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还设有淄博赛得克奖学金,工商学院设有金意陶奖学金,设计艺术学院和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分别设有创新设计南庄基金和柯达杯基金;此外全院还设有欧神诺自强奖学金。
八、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
2、景德镇陶瓷学院“爱心接力”助学基金
3、根据特困生的具体情况可减免其部分学杂费,减免比例不超过学生学费的3%。
4、学院每学期对勤奋好学的特困生进行补助,标准为每学期100-500元。
5、学院通过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勤奋好学的困难学生创造、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或岗位,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300元。
6、学院每年联系银行,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
九、咨询电话:0798—8499720(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jci.jx.cn 电子信箱:tyzsb@vip.163.com |
|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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